天天热资讯!“国补”退场 湖南出台新政为新能源汽车“续航”
来源:时间:2023-01-04 20:11:15


【资料图】

湖南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重点推动自动驾驶出租车、智慧公交、智慧物流、智慧环卫、智慧配送、智慧巡逻,以及矿卡、港口物流等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的开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新商业模式。每年对一批示范效果好的优秀场景,给予单个场景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主体按照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管理办法获得测试资格的,按照单车运营测试里程给予不高于2元/公里的补助,单个运营测试主体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平台,为全省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提供监测管理服务的,按具体提供服务情况按年度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对2021—2023年期间备案新建且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的省内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单桩单枪的,每桩额定功率不小于60千瓦;单桩多枪、单堆多枪的,每枪平均功率不小于60千瓦)实施奖补。2021年执行足额奖补标准,2022年、2023年分别按照5%、10%的退坡比例执行奖补。

其中,位于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2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26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怀化市、张家界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32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4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对纳入《湖南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范围内的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和养护工班等场站充电基础设施,按32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

文件明确,对在省内研发并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新车型,在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2000辆、100辆、100辆、100辆的,按乘用车每个车型5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50万元给予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单类产品奖励最高不超1000万元(乘用车奖励最高不超2000万元)。

关键词: 基础设施 快速充电 推广应用